转发关于向我省洪涝灾害地区同胞缴纳特殊会费的通知
发表时间: [ 2010-07-07 ]

各基层工会:

6月中旬以来,持续降雨袭击我省闽中、闽北地区,造成江河暴涨,山体滑坡,桥断,路塌,房毁,人亡,人民生命财产受到重大损失。党中央、国务院对我省抗洪救灾工作作出重要批示。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各级工会会员中开展向受洪涝灾害地区同胞缴纳特殊会费活动,以实际行动帮助受灾地区同胞尽快渡过难关,重建家园。有关事项如下:

一、参与对象:

全市各级工会会员。

二、捐款形式:

各基层工会发动工会会员每人缴纳5元特殊会费。以各基层工会为单位将特殊会费汇总至所属区、产业工会,并由区、产业工会于7月20日前交市总工会财务部。

这项活动时间紧,任务重,各区、产业工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广泛发动广大工会会员开展献爱心活动。

捐款请汇:

户名:厦门市总工会

帐号:4100020009024922352

开户行:工行鹭支行

联系人:市总工会财务部陈美泉

联系电话:2661083

厦 门 市 总 工 会

二O一O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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