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厦门市工会第十四次代表大会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表时间: [ 2009-10-13 ]

各区、产业工会,市总机关各部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厦门市工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于200411月召开,至今年11月任期届满。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厦门市委和福建省总工会同意,决定于今年11月召开厦门市工会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的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中国工会十五大和市委十届十次全委会精神,坚定不移地推进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落实,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努力开创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新局面,在中共厦门市委的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履行工会各项社会职能,进一步团结动员全市广大职工,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为战胜金融危机带来的冲击,促进厦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厦门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的龙头示范作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二、大会的主要任务

    1、审议并通过厦门市总工会第十三届委员会工作报告;

    2、审议并通过厦门市总工会第十三届委员会财务工作报告;

    3、审议并通过厦门市总工会第十三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

    4、选举产生厦门市总工会第十四届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三、大会的日期和地点

    拟于200911月中下旬在厦门人民会堂召开,会期3天。

    四、大会的代表和厦门市总工会第十四届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组成

    根据全总《关于地方工会和基层工会召开代表大会及组成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若干规定》和我市实际,厦门市工会第十四次代表大会拟设正式代表480名,特邀、列席代表100名以内;厦门市总工会第十四届委员会拟设委员65名,常务委员会拟设委员17名,其中主席1名,由市领导兼任,副主席6名(其中2名为兼职);厦门市总工会第十四届经费审查委员会拟设委员13名,其中主任1名(正处副局级),副主任2名。

    五、大会的准备工作

    召开厦门市工会第十四次代表大会是全市工会会员和职工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厦门市工会工作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引下,继往开来,迎接新挑战,开创新局面的一次重要会议。厦门市工会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大会圆满顺利召开,各级工会要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认真做好大会的各项准备工作。

    1、各区、产业工会要指导和督促任期届满的基层工会按照《中国工会章程》等有关规定及时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2、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厦门市工会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和厦门市总工会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推荐工作。

    3、要统筹兼顾,一方面要扎实有效地完成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另一方面要周密有序地做好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

    4、要以厦门市工会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召开为契机,回顾工作,总结经验,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形式和方法,大力宣传五年来工会工作所取得的经验和成效,大力宣传工人阶级的主力军作用,为大会的召开营造良好的氛围。

    附件:1、厦门市工会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代表组成方案;

          2厦门市总工会第十四届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组成方案;

          3、厦门市工会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4、厦门市总工会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5厦门市工会第十四次代表大会有关表格、材料填报说明。

 

OO九年九月十六日

主题词工会  十四大  有关事项  通知

厦门市总工会                      2009年9月22日印发


附件1

 


厦门市工会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代表组成方案

 

    一、代表名额

厦门市工会第十四次代表大会正式代表480名,特邀、列席代表100名以内。

二、代表条件

1、中国工会会员;

2、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做出贡献;

3、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受到职工群众的拥护和信任;

4、有一定议事能力。

三、代表组成

代表应具有广泛性和一定的先进性。在代表总数中,工会干部约占60%;工会积极分子约占20%;先进模范人物约占8%;一线职工、技术人员不少于30%;女性代表不少于25%;非公有制组织代表(含进城务工人员代表)不少于25%,并有一定数量的归侨、台胞、少数民族、非中共党员代表。

代表名额分配原则上根据工会会员数、工会基层数、产业结构和工作需要,统筹安排。

四、代表产生办法

以区、产业工会为单位,选举产生厦门市工会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代表。各单位要根据市总工会下达的代表名额,以多于分配名额10%的比例确定代表候选人名额,制定出具体分配方案,由基层工会按照有关条件和要求推荐候选人。推荐时应广泛听取会员群众的意见,并征求各级党组织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各区、产业工会对基层工会推荐的代表候选人进行汇总后,将代表候选人名单报市总工会平衡后,由区、产业工会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再提交各区、产业工会代表会议进行选举。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方式。

市总工会机关和市直有关部门的代表候选人由市总工会推荐,委托有关区、产业工会代表会议选举,不占基层单位代表名额。

特邀代表、列席代表由市总工会与有关方面协商确定。


附件2

厦门市总工会第十四届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组成方案

厦门市总工会第十四届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由厦门市工会第十四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具体组成方案如下:

一、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组成

厦门市总工会第十四届委员会拟设委员65名;常务委员会拟设委员17名,其中主席1名,副主席6名(含兼职2名)。厦门市总工会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包括区工会、产业工会、基层工会负责人,市总工会机关部门负责人,市直有关部门的代表和先进模范人物,其中地方、产业和基层工会干部应占60%左右,妇女、中青年干部应占一定比例。

厦门市总工会第十四届经费审查委员会拟设委员1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经费审查委员会由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区工会、产业工会、基层工会负责人,财会、审计等专业人员组成,其中财会、审计等专业人员不少于60%

二、工会委员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的条件

1、中国工会会员;

2、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3、关心和热爱工会工作,密切联系职工群众,作风民主正派,为职工群众所拥护和信任;

4、有较强的议事能力,有开拓创新精神;

5、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应了解和熟悉工会财务工作,掌握审计业务知识。

三、工会委员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的产生办法

1、市总工会以多于工会委员会委员名额5%的比例确定委员候选人名额。各区、产业工会根据市总工会下达的名额,先提出预备名单,征求基层工会同级党组织意见后,按照委员条件进行考察,在广泛听取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推荐,推荐名单和考察材料报市总工会。

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推荐办法,与工会委员会委员推荐办法相同,工作同步进行。

市总工会机关、产业工会工委的委员候选人预备名单,由市总工会负责推荐,并应征求相关工会代表会议的意见。

市直有关部门的委员候选人预备名单由市总工会与有关部门协商推荐。

2、工会委员会委员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名单由市总工会汇总、平衡后,报请市委和省总工会审定,经大会主席团讨论通过,形成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厦门市工会第十四次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3、工会委员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常务委员会委员、主席、副主席实行等额选举。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主任、副主任实行等额选举。


附件3

厦门市工会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选举单位

代  表  名  额

委托选举名额

组         成

其       中

工会积极分子

先进模范人物

一线职工、技术人员

台胞、归侨或少数民族代表

妇女代表

党外人士代表

非公组织代表(含进城务工人员代表)

思明区工会

45

2

27

9

4

14

1

11

1

12

湖里区工会

39

2

23

8

3

12

1

10

1

11

集美区工会

35

2

21

7

3

11

 

9

1

10

海沧区工会

19

2

12

4

2

6

 

5

1

6

同安区工会

44

2

27

9

4

14

1

11

1

11

翔安区工会

18

2

11

4

1

6

1

5

1

5

机械化工能源工会工委

38

2

23

8

3

12

 

10

1

9

电子信息

工会工委

18

2

11

4

1

6

1

5

1

9

财    贸          工会工委

30

2

18

6

3

9

 

8

1

10

轻纺医药烟草工会工委

35

2

21

7

3

11

1

9

1

11

交通建设   工会工委

40

2

24

8

3

12

 

10

1

5

市直机关     工会工委

21

2

13

5

22

6

 

5

1

 

科文卫体    工会工委

18

1

11

4

1

6

 

5

1

3

开 发 区    工会工委

28

2

17

6

2

9

 

7

1

14

教育工会

22

2

14

5

2

7

 

6

1

4

其    它

 

1

 

 

 

 

 

 

 

 

合    计

450

30

273

94

37

141

6

116

15

120

480

说明:1、代表名额分配原则上依据工会会员数,同时兼顾基层工会组织数;

  2、代表组成中工会干部约占60%,工会积极分子约占20%,先进模范人物

(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等)约占8%,一线职工、技术人

员约占30%,女代表不少于25%,非公组织代表(含进城务工人员代表)

不少于25%;

3、委托选举名额不占各选举单位名额。

附件4                                                                                           

厦门市总工会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

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  位

工会委员候选人

经审委员候选人

名额

组  成

额  

备  注

区、

产业

工会

干部

镇街、社区工会干部

基层工会干部

先进模范人物

非公组织代表

市总机关

14

 

 

 

 

 

3

其中1名具备  专业知识

思明区工会

4

2

2

 

 

 

1

 

湖里区工会

3

2

1 

 

 

 

 

 

集美区工会

2

2

 

 

 

 

 

 

海沧区工会

2

2

 

 

 

 

 

 

同安区工会

3

2

 

 

 

1 

1

 

翔安区工会

2

2

 

 

 

 

 

 

机械化工能源工会工委

4

1

 

1

1

1

1

具备专业知识

电子信息工会工委

2

1

 

1

 

 

 

 

财贸工会工委

3

1

 

2

 

 

1

具备专业知识

轻纺医药烟草工会工委

2

 

 

1

 

1 

1

 

交通建设工会工委

4

1

 

2

1

 

1

具备专业知识

市直机关工会工委

2

1

 

1

 

 

1

具备专业知识

科文卫体工会工委

2

1

 

1

 

 

 

 

开发区工会工委

3

1

 

2

 

 

 

 

教育工会

1

 

 

1

 

 

1 

具备专业知识

市直机关党工委

1

 

 

 

 

 

 

 

人大内司委

1

 

 

 

 

 

 

 

政协社法委

1

 

 

 

 

 

 

 

财政局

 

 

 

 

 

 

1

具备专业知识

劳动保障局

1

 

 

 

 

 

 

 

审计局

 

 

 

 

 

 

1

具备专业知识

法制局

1

 

 

 

 

 

 

 

国资委

1

 

 

 

 

 

 

 

安监局

1

 

 

 

 

 

 

 

台办

1

 

 

 

 

 

 

 

团市委

1

 

 

 

 

 

 

 

市妇联

1

 

 

 

 

 

 

 

总商会

1

 

 

 

 

 

 

 

合    计

64

19

3

12

2

3

13

 

附件5

厦门市工会第十四次代表大会有关表格、材料填报说明

    一、厦门市工会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的各种表格、材料一律用黑色钢笔填写或计算机打印,用字要规范,字迹要清晰,不得涂改。有关表格可从厦门市总工会网站下载(www.xmzgh.org)。

二、《厦门市工会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推荐名册》(一式一份)。各区、产业工会以多于市总分配名额的10%的比例确定代表候选人名额,组织基层工会进行推荐,对基层工会推荐的代表候选人进行汇总后填报此表,并于930日前报送市总组织部。

三、《厦门市工会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一式两份)和《厦门市工会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代表构成情况说明》(一式一份)。各区、产业工会报送的代表候选人经市总初审同意,提交区或产业工会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后,即可组织各单位工会或组织人事部门填写此表,并经逐级审查、签署意见、盖好公章后,于1016日前报送市总组织部。

四、《厦门市总工会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名册》(一式一份)及考察材料。各区、产业工会根据市总下达的委员分配名额,先提出预备名单,征求有关单位党组织意见后,按照委员条件进行考察,在广泛听取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推荐,1023日前将推荐名册和考察材料报市总组织部。

五、《厦门市总工会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登记表》和《厦门市总工会第十四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登记表》(各一式两份)。委员候选人推荐名单经市总工会汇总、平衡后,即可组织填写此表,并于1030日前报送市总组织部。

六、《厦门市工会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和委员推荐情况报告》。各区、产业工会在完成代表选举和委员推荐后,要写出代表的推荐、选举、构成情况和工会委员、经审委员的推荐情况报告,并于1030日前报送市总组织部。

七、特邀、列席代表待市总工会与有关方面协商后再通知填表。

八、单位类别应填: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台港澳企业、机关、事业、村(社区)等,如果企业为多种经济成分的,则填写控股经济成分的类别;“政治面貌”应填: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民主党派、群众;“主要简历”从参加工作时填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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